| 关于我们 | 添加收藏 | 设置首页 | 联系我们 |
最新公告
社联介绍
  景德镇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成立于1985年8月28日。是景德镇市市委领导下的学术性群众团体,由市属社会科学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县(市、区)社联联合组成,是市委、市政府联系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纽带和发展社会科学的助手。
  哲学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其发展水平反映了一个民族的思维能力、精神品格、文明素质,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决策内参 -->>--

2010年第3期(总第45期)(一)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6日 点击数:

试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与进一步办好“瓷博会”

——以生态经济与知识产权的契合为视角

 

郝海望

 

  “瓷博会”是2004年开始由四家省部级单位联合主办的高规格的陶瓷博览会。景德镇作为为数不多的全部纳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域规划的城市,同时又是“资源枯竭型”城市,如果从生态经济与知识产权的视角去思考如何进一步办好瓷博会,从而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将会很有意义。笔者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如何发展好“瓷博会”这一“无烟(低碳)产业”进行一些粗浅探讨,不对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加大“瓷博会”融资力度,组建展会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化运作好“瓷博会”

  前有所述,“瓷博会”主办单位是四家省部级行政机关或协会,而承办单位是景德镇市政府。在此期间,市级政府可能还有许多其他事务上升为中心工作,所以精力有时可能难以全放在“瓷博会”上。加上受金融危机之后的各种因素影响,举办更好的规模更大、效益更高、影响更广的展会,在物力财力等方面有时可能会力不从心。

  横比国外展会,例如德国法兰克福的各类世界闻名的展会,多采取以政府为主导,吸收民间资本,组建展会股份有限公司,然后由该股份有限公司来运作展会的模式。为了“瓷博会”的长远发展、更好地提升“瓷博会”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笔者认为不妨借鉴一下国外的经验,大胆改革、创新。可以采取吸收民间甚至国外资本,加大“瓷博会”融资力度,组建政府主导的“瓷博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市场化运作“瓷博会”的模式。该模式既可以让政府从全力以赴办展会中解放出来,从而腾出更多的精力从景德镇全局办好地方事务,又可以使市场化主体——展会股份公司尽其所能,全职全责地办好“瓷博会”,以提高该展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真正使该展会成为陶瓷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和展示平台。

  二、立体开发“瓷博会”,丰富“瓷博会”内容,增强“瓷博会”的“磁”力 

  从内容上讲,往届的“瓷博会”做得很全面:工业陶瓷、日用陶瓷、艺术陶瓷、特种陶瓷等,一齐上展。而且,时间都安排在每年的十月份的那几天,让参展者应接不暇。可以说,“做大”的目标已经实现了。但是“做强”还需加油。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首先,可以将主期展会与分期展会相结合。在实行展会股份有限公司运作前提下,可以把“瓷博会”分解成一年办两次或更多。在上半年,生产、销售淡季,可以搞小规模的陶瓷展会,甚至是与陶瓷相关产业例如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展会等。

  其次,可以将展会的展品随展期而细分,将综合性陶瓷展会与专题性的陶瓷展会相结合。例如举办具有景德镇特色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精品展、青花瓷展、高新陶瓷展、仿古瓷展、当代陶艺瓷艺展、“红色”瓷展、瓷板画展、瓷与茶文化展、陶瓷茶具家具展等等。陶瓷旅游产品推介展、中国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全国古玩交易展、全国陶瓷书画鉴宝大会、全国陶瓷知识电视大奖赛、陶瓷教育成果展、特种和高新陶瓷展、电子装置陶瓷、机械设备陶瓷和防弹工业陶瓷展、陶瓷工业遗址展、陶瓷化工展、陶瓷图书出版展、与陶瓷有关的版权产品交易展等等。甚至景德镇地方特色小吃如瓷泥煨鸡、炒碱水粑、三闾庙臭豆腐干、戴家弄饺子粑、凉拌粉等等都可以成为“瓷博会”展出的内容。

只有立体开发“瓷博会”,丰富“瓷博会”内容,使“瓷博会”成为容陶瓷、旅游、农林、甚至汽车、直升机和陶瓷文化等产业的综合性大型展会,才能增强“瓷博会”的“磁”力,突显办展效益。

  三、坚决保护陶瓷展会知识产权,使“瓷博会”成为更多创新产品的展示平台

  目前对陶瓷展会知识产权的侵权形式主要表现在:对陶瓷展会中参展商品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权的侵权、对展会中使用的软件侵权、对展会会徽的侵权、对展台等设计的侵权、重复办展侵权等方面。为了更好地发展“瓷博会”,坚决保护好“瓷博会”的知识产权,具体说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第一,要重点对“瓷博会”会徽、域名、商业秘密进行专项保护。这些都是“瓷博会”的无形财产,是瓷博会永续发展的法宝。将“瓷博会”作为一个品牌来做,淡化“第几届”概念。注册“瓷博会”商标、域名,已经抢注的域名、商标要通过诉讼程序要回来统一管理,“瓷博会”商标图形的设计尽量不与现行的会徽图案冲突,可以设计更醒目的商标图案,将与瓷博会相类似的文字、图形全部申请联合商标,将类似于chinacf.com的域名(例如cibohui.com等)都予以注册,全面保护“瓷博会”的商标权和域名权。另外,对展会的商业秘密例如涉及参展商目录等予以商业秘密保护。

  第二,要坚决禁止无商标(注册)的陶瓷企业参展,制定参展商知识产权诚信书。尽管由于多种历史或现实的原因,我们目前很难全部做到这点,但还是要下决心去做。否则,大量的陶瓷小作坊的有店名无商标的陶瓷产品充斥“瓷博会”,“瓷博会”怎能做强?禁止无商标的小作坊产品入展,无疑会促使小作坊重视知识产权,重视尊重创新,重视品牌创建,做大做强。

  第三,对景德镇艺术陶瓷的知识产权要重点保护。景德镇有二十三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四十多位陶瓷艺术专业的教授,但是,“瓷博会”上比较难觅其新作品踪影(个别的收费展厅有少数的)。究其原因,可能与他们担心其作品一旦展出,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力会被侵权有关。所以,前期要严格审查参展作品,有侵权嫌疑的,坚决不上展;展会期间,不允许拍照的,决不能让拍照。展会知识产权投诉中心要严格执法,一经发现侵权作品,坚决撤展;展会结束后,对侵权作品要进入司法程序予以追究。

  第四,为推进陶瓷创新产品,可以举办“创新陶瓷特别展”,在往年举办的“版权(创意)陶瓷作品展”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参展作品的新创与原创,不仅施以参展作品的免费版权登记,而且施以免费的专利申请和商标代理。不仅仅是艺术陶瓷参展,其他陶瓷尤其是高新陶瓷要参展。前述的这些措施会达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目的。对推动陶瓷产业尤其是艺术陶瓷推陈出新并实行产业化发展有重要作用。

  第五,进一步加强陶瓷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力度。笔者认为可以结合省情市情全面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大陶瓷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力度,让每一个陶瓷从业者不仅要树立陶瓷知识产权法律意识,还要学会用知识产权法。我们有关部门可以送“法”上门引导甚至资助其获得陶瓷知识产权。

  第六,规范使用“景德镇”、“青花瓷”等五大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积极推进陶瓷原料标准化、制定“景德镇”等五大证明商标的准用标准。支持将青花、玲珑瓷生产工艺技术申请专利。支持景德镇本土的知识产权民间代理机构的组建。支持景德镇纯手工制瓷商标的申请,保护和传承景德镇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对创新的激励和保护,哪有创新的成果不断借“瓷博会”这个陶瓷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和绝好的展示平台而涌现呢?

  四、加大展会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力度,为“瓷博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人力资源,换一种思路发展陶瓷

  目前我国展会人才缺口很大。目前江西省会展业没有展会人才资源建设总规划;没有会展科学理论和会展管理科学体系,仅有一所高职院校开始招收展会专业大专学生。

  景德镇有近10万人从事与陶瓷产业相关的生产活动,而陶瓷展会人才很缺乏。展会人才不仅仅是单纯的组织和管理展会的人才,还包括与展会相关的人才,例如陶瓷经纪人才、陶瓷批评人才、陶瓷外语人才,陶瓷物流人才等等。有着“匠从四方来、器成天下走”传统的景德镇,可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更开放的胸怀吸纳各类展会人才。                           

  从某种意义上讲,大力发展景德镇高等教育,实际上也是重振瓷业雄风的另一种思路,使在校外地大学生能达到15万人,将不仅有利于陶瓷销售,而且大学毕业生只要留下来就是“瓷坛之宝”。

  综上,展会业已经成为世界公认的 “无烟产业”,与生态(低碳)经济的发展趋势不谋而合。“瓷博会”是陶瓷新产品的展示场所、发布场所,甚至是陶瓷知识产权的诞生地点。生态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等法律保护,所以生态经济又与知识产权的具有天生的契合性。而“瓷博会”则将生态经济和知识产权很好地结合起来。“瓷博会”完全可以成为引领陶瓷创新、进入生态(低碳)社会的无与伦比的好平台。景德镇可以借助“瓷博会”这个国家级的展览平台,全方位发掘展会功能,促进陶瓷产业向低碳经济科学发展。

作者单位: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

 

 

对恶意违章搭建,强索补偿款行为

应予依法处罚之法理浅析

董根田

 

    慢步在昌南大道,憧憬西市区蓝图;晨练于昌江广场,望着载歌载舞的人们……,心潮澎湃。翻天覆地变化的城市面貌,在告诉人们城市建设是何等重要!欣慰之余想到那五花八门的乱搭乱建,影响城市建设的违法行为实在是与城市发展不相宜。深切地感受到对此类违法行为亟需依法予以处罚,以确保城市建设地顺利进行。为此,从事实和法理角度谈谈想法,囿于水准,只是浅谈。

本文所指恶意违章、强索补偿款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因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或生态环境改善等需要而进行项目建设,确定了要拆迁的对象、范围后,被拆迁人为了多得拆迁补偿款,在缺乏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任意改变房屋现状,突击实施加层、围院墙、抢修房屋、新建附属设施等,然后以此为由强行索取拆迁补偿款,达不成协议就拒不搬迁,阻扰拆迁,影响项目建设的行为。

  举例说明:

  一是中华北路延伸工程。去年的一天,市政协组织了部分政协委员视察2009年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让大家了解到中华北路延伸工程拆迁工作的艰难性。中华北路延伸段这一全市重点工程六年未能完成拆迁工作(如今已经七年了,拆迁尚未宣告全面结束)。如此之责谁能担当?原因就出在拆迁方面。拆迁费用高,困难大。市政府决定打通中华北路连接昌江大道后,少数被拆迁者就任意围院墙,楼层加顶,任意搭建,其目的就是要多得补偿款,否则就不同意拆除;

  二是白鹭大桥。白鹭大桥竣工两年迟迟不能通车。其原因如出一辙,亦是面临拆迁补偿的问题十分棘手。建桥耗资一个亿,可是要使大桥顺利通车,拆迁补偿费用也要一个亿。正常的拆迁补偿固然不可少,问题是其中有许多是违章乱搭乱建。市政府财力上无力负担。大桥建设期间,因大桥两端公路建设需要,许多建筑要拆除。此时此刻,有的人简直就是闻风而动,在大桥东西段拟修公路的地方,白天黑夜突击搭建各式各样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是当事人动用社会闲散人员谈判补偿。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要细致耐心,这是对的,但是有的时候不是拆迁人和拆迁管理主管部门一方面努力所能解决。典型的就是有的被拆迁人动用歪脑筋。为多得补偿款,他们找到当地的“混混”或者说闲散人员去谈判,许以一定比例的高价报酬。这些“混混”往往采用非常手法进行。他们任意开价,谈不妥就三五成群或白天或晚上跑到拆迁人住处,骚扰威胁。甚至用下三滥手段收集拆迁工作人员的隐私,而后施以要挟。如此这般拆迁费用岂能不高?拆迁协议怎能轻易谈成!

  随着机动车数量猛增,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愈来愈受到市民关注,这是亟待解决而又绝非能一蹴而就的。打通中华北路,建设白鹭大桥就是其中重重的两笔。可想而知,中华北路及早打通,白鹭大桥及时通车,这将给市区交通带来多大便利,缓解多大压力!反之,造成多大浪费!笔者认为,那些借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之机,不顾国家法律规定,影响城市发展,乱搭乱建,强行索要补偿款,阻扰拆迁,情节恶劣,造成巨大损失的,不依法予以刑事打击,难以有效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不足以依法保障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个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则看其行为是否对社会造成危害,是否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之本质特征乃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乱搭乱建,违章建筑者没有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本身就具有违法性,违反了《城市规划法》、《土地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其行为直接影响了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社会危害性明显。行为者主观上以非法获得不当补偿款为目的。客观上实施违法搭建,强索补偿款,甚至纠集众人阻扰施工,更为甚者还恶人告状,采取拦门堵路,上访等手段。其行为侵犯多个犯罪客体,即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又危害了公共秩序,这种行为往往构成敲诈勒索罪甚至其他罪名。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相对方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江西省高院的规定,在江西省域内敲诈勒索1000元、抢夺500元、盗窃1000元的就构成犯罪。恶意违章者恶意获得的非法所得往往是数千、数万,乃至几十万元。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第一条是关于立法目的的规定,“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条例》维护的是拆迁当事人而不是只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维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而不是非法利益。《条例》更要维护的是城市建设项目地顺利进行,是大多数人的利益!那是人民的利益!《条例》规定的是补偿而不是赔偿。《条例》第22条至33条对拆迁补偿做了详细规定。《条例》第22条第二款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因为拆迁活动涉及到社会稳定、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重大切身利益,所以在拆迁过程中遇到实在难以达成补偿协议的,拆迁人往往都是牵就。对少数触犯法律的,几乎也都不适用法律制裁。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工期就是这样给耽搁了。当今我们致力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建设过程中打击违法犯罪应该是同步进行的。和谐社会存在违法犯罪十分正常。违法犯罪本身就是一种必然社会现象,惩处违法犯罪是维持社会秩序所必须。历史上“康乾盛世”同样存在违法犯罪,康熙、乾隆皇帝微服私访时不也亲眼目睹了许多违法犯罪事例吗?甚至受到了人身和生命的威胁。但是,那些违法犯罪现象不足以影响“康乾盛世”的辉煌形象。客观存在的现实是不容忽视的,不能回避并且要客观反映。建设和谐社会更要加强法治建设。存在不和谐的音符,再好的音乐大师也弹奏不出悦耳的琴声。譬如,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就是处理的依据,可是就是有人借此而闹医院、闹医师,俗称“医闹”,处理起来牵动部门之广,耗时之多,医院为了早日结束混乱局面,只好破财消灾,让“好哭的孩子吃到奶”,后面的事就麻烦了,好哭的一个比一个强,其后果可想而知!再如信访,依据有《信访条例》。国家重视信访本是好事,目的是让民众诉求畅通,让民意得到充分体现,让百姓监督政府。信访也得符合《信访条例》,可是,有的人纯粹是缠访,违法上访,借上访敛财等。笔者耳闻目睹了许多信访事例,面对那些无理缠访,企图借访敛财的闹访者,心中的那种感受实在是难以言喻!看看有关政府部门的同志,尤其是总在一线出现的政法委、维稳办的同志、公安干警,他们是多么地辛苦,那种辛苦只有他们自己最清楚!缠访、非法上访,一个不可争辩的事实已经摆在各级政府面前,每年党委、政府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来处理上访问题,这其中就包括了一小部分需要打击而未打击的在内。已经有人对这项经费统计过,数目惊人!

原来醉酒驾车肇事都是按照交通肇事罪追究责任,明显罚不当其罪。其实,社会上亦早有学者提出以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可是直到近两年发生愈来愈大的案件才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来处罚,当然这已是一个进步,其实另一个方面也证明原来办错了许多案件。当今全国都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这必然涉及到拆迁工作,可以说,拆迁工作在全国而言是一项十分广泛的工作。在这项工作中,政府主管部门负有重要责任,要履行好监督职责,要注重保护老百姓的利益,该补偿的一定要补偿到位,绝不允许出现欺压老百姓的事件发生。对在拆迁前早就建设的建筑物由于历史原因而未取得有关建设手续的要视情予以补偿。但是,对恶意违章,强索拆迁补偿款,蛮横不讲理,情节恶劣,严重影响项目建设者,务必以刑法打击,决不能手软,以儆效尤,以体现法律的威严。

  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法制,两手都要硬。法治之外是寻求不到和谐的,只有法治环境中创立的和谐才是我们所追求的和谐目标!

                                                                                                                                                                                                              作者单位:瓷都诚公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景德镇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景德镇在线网站托管
地址:景德镇昌江大道29号新闻出版局五楼 邮编:333000 电话:0798-8284351 Email:jdzskl@163.com
Copyright ©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