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驻景各高校:
为鼓励和调动我市社科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出成果、出精品、出人才,推动全市社科事业繁荣发展,根据景府字[2002]79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景德镇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聚焦景德镇地域文化特色,推出更多有学理深度、学术厚度和实践力度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打造国家文化交流客厅、国际文化交流名城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参评时限
凡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社科工作者,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符合《景德镇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三、申报方法
凡本次参评成果,由申报者按照《景德镇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成果形式。可到市社联官网(http://shelian.jdzol.net/)下载《景德镇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及相关电子表格。本次评奖实行分级申报受理,市社联评奖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市直各单位、省垂管单位、驻景各高校及科研院所受理本单位申报材料;市属各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受理本学会申报材料;各县(市、区)社联受理本县(市、区)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8-8283598;
电子邮箱:404415317@qq.com ;
地址:景德镇市发展中心18号楼市社联326室。
点击查看: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景德镇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1:景德镇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
附件2:景德镇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附件3:景德镇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