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一、按照表内栏目和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填写。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行加页。
二、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项上划圈或打“√”
结项材料规范化要求
一、《结项审批书》三套(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二、最终成果三套(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如果是已经出版的专著或研究报告,须附2本;
三、《通讯鉴定表》原件或免于鉴定的证明材料(三份);
四、项目如有变更,须附项目变更批复(即已经签署意见的项目变更表)(三份);
五、“最终成果简介”三份,供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内容包括: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略写);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略写)。简介内容应由项目负责人撰写;文章内容要层次清楚、观点明晰、用语准确、文风朴实,要有实质性内容,并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得简单排列篇章目录;成果形式为专著的5000字左右,调研报告、系列论文等3000字左右。最终成果简介不是总结报告的翻版,不得照抄总结报告。简介结尾应注明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和联系方式、课题组主要成员、是否出版,如出版,应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成果简介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六、以上材料须按顺序集中装订成册报送三套;所有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一份。验收合格的,市社科规划办发给《景德镇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并返回一套材料。
点击下载:景德镇市社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